新型能源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
为了给学院师生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的实习实训环境,实现实验室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,特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规定:
一、管理要求
实验室管理员为实验室管理第一责任人,代课教师和上课学生为直接负责人,实验室安全卫生由全体使用人员共同维护。
实验室管理员要求:
1.实验室管理员为实验室管理第一责任人,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设备工具保管工作
2.建立设备、工具明细账卡,保证账、物、卡相符合,落实不到位,丢失财物由管理员照价赔偿:
3.定期检查设备及工具完好情况,如有设备丢失损坏及时报教学办;
4.督促代课教师和使用班级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卫生工作,并进行检查。
5.配合实践教学中心定期做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。
6.完成其他实验室临时安排的任务。
代课教师要求:
1.上课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并留存资料;
2.进行课堂管理,监督学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训;
3.按要求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。
4.禁止学生将食品带入实训室,保持环境干净整洁;
5.课后将设备复位,将工具整理归位,组织学生将实验室卫生打扫干净,关闭门窗及电源。
上课学生要求:
1.进入实训室必须保证穿着整洁,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易污染物品进入实训室,严禁将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。
2.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代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,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。
3.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,严禁更改机器设置。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是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,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。
4.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,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进行打扫,卫生状况经代课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二、考核办法
由学院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(见附表 1),每周对实验室进行例行的安全卫生检查及临时抽查(检查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2),根据检查结果对管理好的实验室进行奖励,实验室安全卫生不达标的给予相应处罚。具体如下:
1、每周进行两次检查,一次由检查小组自行安排时间,一次固定在周五 7-8节。实验室检查得分月平均分高于 90 的给予“五星实验室”称号,每学期末给予实验室管理奖励。得分低于 75 的实验室管理教师扣除当月实验室管理绩效的50%;得分低于 60 的实验室管理教师,当月实验室管理绩效为 0 元。
2、夜间及周末会有学生助理巡查,若发现未锁门的情况,一次扣 20 分;未关空调的情况,一次扣 15 分;未关灯的情况,一次扣 10 分。
3、因学院工作需要,对临时实验室任务无故不配合的教师每次扣 20 分;
4、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,视情况给相应管理员扣除实验室管理分 30-80分。实验室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财产丢失损失的,扣除实验室管理分80-100 分,实验员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并取消学院内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。
5、学校检查过程中被通报的,扣除实验室管理员当月绩效。
6、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代课老师未组织学生打扫卫生、设备工具未归位、实验室使用记录未填写的,由实验室管理员提出口头警告,若连续两次出现上述情况,由学院给予书面警告,连续三次者取消其在实验室上课的资格,自行调课至其他教室。
7、所有在实验室上课的老师设备使用率不应低于 40%,如督导检查或学生反馈设备使用率较低,原则上后期不予在实验室排课。
8、在实验室上课的班级,在检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给予适当综测加分;未打扫卫生或检查不合格的扣除一定综测成绩;累计三次卫生值日检查不合格的,则对该班级予以通报批评。